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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康科贝特核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原康科贝特核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895 挂牌价格 6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2-12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原康科贝特核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房山区新镇原新街1号三层) 
法定代表人 杨瑞金 
成立时间 2004-12-1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6991468-8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核装置的物理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钴-60装置的核物理设计、开发;钴-60装置的钴源倒装;钴-60装置的剂量测试的技术咨询、服务;销售钴-60仪器。 
职工人数 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西藏昌都惠恒发展有限公司 50%
2 北京双原同位素技术有限公司 30%
3 李澍沛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41.3  92.09  69.3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42.61  148.6  194.01 
审计机构 北京科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8-31  179.72  -9.83  -14.8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11.49  124.07  187.4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立信润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9-10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42.61  345.81 
负债总计(万元) 148.6  148.6 
净 资 产(万元) 194.01  197.2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9.16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科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明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双原同位素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丰台区[110106]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中核路1号04号三层306室 
法定代表人 伊·亚·克尼亚济金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4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218990-8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9563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双原同位素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8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帐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8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企业重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李德帅   联系电话 010-6894202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列  联系电话 010-6629558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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