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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思普润水处理有限公司27.46%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青岛思普润水处理有限公司27.46%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813 挂牌价格 4067.94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1-12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2-09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  标的所属行业 水利管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岛思普润水处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467-2号803室) 
法定代表人 于振滨 
成立时间 2006-03-1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9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水利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8373739-0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海水、污水、工业废水水处理技术的开发;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等。 
职工人数 7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7.46%
2 于振滨 24.58%
3 康静 16.61%
4 青岛瑞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12.71%
5 北京爱建恒益经贸有限公司 6.78%
6 青岛嘉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5.08%
7 徐建国 2.54%
8 侯桂英 2.54%
9 唐耀贞 1.36%
10 于爱英 0.08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550.94  1856.87  1702.9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512.64  913.6  9599.04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10-31  2236.5  -256.27  -260.0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1245.63  1906.67  9338.9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0-29 
评估基准日 2013-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0771.18  16468.69 
负债总计(万元) 1654.65  1654.65 
净 资 产(万元) 9116.53  14814.0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067.93538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天津市[120000]市辖区[120100]塘沽区[120107]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51号W5-C2-4层405-406室 
法定代表人 宗竹芝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3281279-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7.4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7.4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13894-9 
批准单位名称 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067.9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20.298万元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则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上述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则上述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竞价成功的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文件存在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遗漏、误导情形影响本转让项目和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情形的;(5)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未投资过或将来不投资除本标的企业外的水处理行业的企业。
5、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了解本项目的全部情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201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201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意向受让方不得为从事水处理行业的企业(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4、本股权转让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20.298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股份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10-8795235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术  联系电话 010-662955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付奇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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