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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6%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华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6%股权
标的名称
上海华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6%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760
挂牌价格
1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0-22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1-18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中国中纺集团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华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上海市松江区港业路558号4、5幢)
法定代表人
赵耀
成立时间
1993-08-25
注册资本(万元)
美元 88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60729522-0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香港先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49%
2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36%
3
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
4
上海曜新颖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4.8
-160.18
-501.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612.82
3259.29
-1646.47
审计机构
上海胜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0
-24.62
-20.0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576.5
3247.43
-1670.9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威辰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9-03
评估基准日
2012-11-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682.26
2092.25
负债总计(万元)
3243.34
3243.34
净 资 产(万元)
-1561.08
-1151.0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14.392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截止2011年末,标的企业停止生产业务。
2.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与法律意见书。
3.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挂牌期间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
法定代表人
赵博雅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42178.4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纺织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47-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47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000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交纳交易保证金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全部价款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并做必要协助工作。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功受让标的后,负责办理企业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及信托、委托等隐名方式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0.3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杜佳
联系电话
010-6316296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瑜
联系电话
010-6629566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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