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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新兴通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9%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邢台新兴通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9%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732 挂牌价格 145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9-27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0-29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河北省-邢台市  标的所属行业 煤炭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邢台新兴通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市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666号F141) 
法定代表人 臧立勇 
成立时间 2012-11-1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煤炭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05654302-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煤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建筑材料、耐火材料、冶金辅助材料生产和销售;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矿业、工业、商业投资及投资管理(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未获许可前不得经营)。  
职工人数 1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49%
2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物测地质队 30%
3 北京恒泰汇信投资有限公司 2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000  5000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8-3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8667.33  13667.33  5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9-23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000  5000 
负债总计(万元)
净 资 产(万元) 5000  5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50(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详细情况参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 
法定代表人 刘明忠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8873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所属行业 黑色金属冶炼 
组织机构代码 10557229-1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5572291 
批准单位名称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45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435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到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5年以上的内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净资产不低于挂牌价格,并提供挂牌公告期间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3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金羊泰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潘昕   联系电话 8815136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瑜  联系电话 010-6629566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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