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北京市商业储运公司)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转让方(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勘察设计院)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转让方(北京市城乡建筑设计院)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转让方(北京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转让方(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转让方(北京华都工程设计院)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转让方(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转让方(北京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转让方(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转让方(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转让方(北京市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转让方(北京市市政专业设计院股份公司)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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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冠亚伟业民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宫门口二条19号鲁迅博物馆内) |
法定代表人 |
张建 |
成立时间 |
1999-01-15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70020398-4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房地产经营开发的咨询;电子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城市规划。 |
职工人数 |
30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张建 |
53% |
2 |
张越 |
23% |
3 |
北京市城市改建综合开发总公司 |
2.67% |
4 |
北京市自来水设计公司 |
2.67% |
5 |
北京市公用工程设计监理有限公司 |
2.67% |
6 |
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2.67% |
7 |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勘察设计院 |
1.68% |
8 |
北京京西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1.67% |
9 |
北京市商业储运公司 |
1% |
10 |
北京市永茂建筑设计事务所 |
1%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4131.1 |
341.9 |
290.12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294.6 |
535.85 |
1758.75 |
审计机构 |
北京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06-30 |
2014.99 |
64.85 |
55.12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2393.78 |
578.89 |
1814.89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华德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3-20 |
评估基准日 |
2012-10-3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1925.19 |
1940.65 |
负债总计(万元) |
264.85 |
264.85 |
净 资 产(万元) |
1660.34 |
1675.79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50.8211(万元)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至评估基准日北京冠亚伟业民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下设8家分公司,根据北京冠亚伟业民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分公司除每年给总公司承包费用外,剩余利润归各分公司所有,北京冠亚伟业民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仅以由总部产生的利润对股东进行股息分配。 2、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是 |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
姓 名 |
所在单位 |
职 务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张建 |
北京冠亚伟业民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53% |
62%
|
|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划 |
①受让股权后5年内不得转让股权;②维持企业现有的经营发展方向及模式;③履行企业与职工已签署的劳动合同。
|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
否
|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
否
|
备注 |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商业储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西街56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玉琳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415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0300-9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72636074-2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决议类型 |
批复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勘察设计院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西大望路100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奎仁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76119-1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8%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8%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组织机构代码 |
00002683-3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决议类型 |
批复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城乡建筑设计院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西里10号楼1幢四层 |
法定代表人 |
连联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53793-1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6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67%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56748225-8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决议类型 |
批复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阜外万明园甲4号华明商务中心107室 |
法定代表人 |
祖长海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580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40144-4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33%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2989-0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决议类型 |
批复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丰台区[110106]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西路3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秀敏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63363575-1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33%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894-9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股东会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华都工程设计院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昌平区[110114]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望都家园32楼 |
法定代表人 |
魏淼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60043435-5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33%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1592-3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决议类型 |
批复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一号 |
法定代表人 |
丛小密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6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0343-9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33%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组织机构代码 |
0000268-3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决议类型 |
批复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安德里北街甲20号3层 |
法定代表人 |
井洪涛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22891-X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33%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77335050-4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股东会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3号5层 |
法定代表人 |
杨传忠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800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06689-5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33%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1505-0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决议类型 |
批复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37号楼 |
法定代表人 |
董乐意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200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25172-2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6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67%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76935593-5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决议类型 |
批复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新风北街4号 |
法定代表人 |
杨宝生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8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40070873-7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33%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90993-4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决议类型 |
批复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市政专业设计院股份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3号 |
法定代表人 |
刘四田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4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2976-X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6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67%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5674822-5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市政专业设计院股份公司董事会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50.8219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做出如下承诺: ①同意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5年内不得转让该股权;②同意维持标的企业现有的经营发展方向及模式;③同意履行标的企业与职工已签署的劳动合同。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38万元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8万元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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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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