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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4%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4%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722 挂牌价格 107.7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9-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0-24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西区297号) 
法定代表人 焦炳华 
成立时间 2002-01-0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5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3345082-6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平板显示器生产线设备、太阳能生产线设备等。 一般经营项目:平板显示器生产线设备、太阳能生产线设备、半导体生产线设备及配件的技术开发及转让等。 
职工人数 8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北量机电工量具有限责任公司 52.96%
2 北京市万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4%
3 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 14.4%
4 京科高创(北京)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4%
5 焦炳华 1.44%
6 满开铭 1.2%
7 张百哲 0.96%
8 应书育 0.96%
9 蔡克 0.48%
10 陈焕军 0.48%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081.28  -3634.43  -3570.5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505.45  11597.01  2908.44 
审计机构 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7-31  3943.55  -647.82  -528.7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9001.28  15644.8  3356.4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科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7-12 
评估基准日 2012-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5568.1  15438.5 
负债总计(万元) 11846.24  10951.19 
净 资 产(万元) 3721.86  4487.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7.6954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向北京银行平谷支行借款3000万元,向工行地安门支行借款2500万元,向中行平谷支行借款1000万元,共计6500万元,由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了保证担保。标的企业与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以土地(京平国用(2010)出第00008号)抵押反担保合同,以专利权(一种风刀组合装置一级清洗设备ZL2009 2 0107204.X;一种顶尖外防尘密封装置ZL2009 2 0108014.X)质押反担保合同。
2、其他资产详情参见标的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项目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京科高创(北京)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昌平区[110114]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甲12号-8号 
法定代表人 颜镝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4486.54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冶金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71975-1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7.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了解本项目的全部情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
4、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标的企业净资产变动所产生的损益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委托、信托和联合受让;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2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科信诚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周翔鸣   联系电话 18310311123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术  联系电话 010-662955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付奇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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