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国资采集

深圳市英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7.9%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深圳市英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7.9%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700 挂牌价格 5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9-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0-16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市英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发展银行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 张万新 
成立时间 1996-11-1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8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27929165-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 
职工人数 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7%
2 北京飞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公司 28.5%
3 华水财务会计咨询服务公司 17.9%
4 深圳京山民间科技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19  -7.1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0.0068  12.79  -12.78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5-3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0.0068  12.79  -12.7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6-17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0.0068  0.0068 
负债总计(万元) 12.79  12.79 
净 资 产(万元) -12.78  -12.7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华水财务会计咨询服务公司于2007年12月8日至2007年12月31日实施内部清算,并于2011年12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资产统一划归其上级单位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因此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作为转让方对该项目进行挂牌。
2、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昌平区[110114]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西南侧甲1号 
法定代表人 陈逸诗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9012.7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水利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10266500-3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7.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7.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5058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15万元的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以低于起始价格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制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融诚信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6629562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010-6629573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