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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航空实业发展公司整体产权及1072.352269万元债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浦东航空实业发展公司整体产权及1072.352269万元债权
标的名称
上海浦东航空实业发展公司整体产权及1072.352269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680
挂牌价格
1200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8-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9-26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贸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浦东航空实业发展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外高桥保税区美盛路55号)
法定代表人
吴海鹏
成立时间
1994-04-2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941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
13220393-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保税区内融物租赁、仓储、运输及商业性简单加工;自有房屋的租、售及物业管理;附设分支机构(涉及许口经营的凭许口证经营)。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57.96
-146.9
-157.5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75.87
1089.71
986.16
审计机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6-30
51.16
-53.12
-53.1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014.25
1081.21
933.0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青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5-24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075.87
7399
负债总计(万元)
1089.71
1089.71
净 资 产(万元)
986.16
6309.2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381.64226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原承租方上海卡森物流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拖欠2011年1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租金共计420,000.00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上海浦东航空实业发展公司于2013年1月10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8月1日一审判决:双方《租赁合同》解除,卡森迁出,卡森应付标的公司租金及使用费54万元、违约金5.46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1.187万元。8月11日,被告卡森公司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原承租方上海中加飞机维修中心自2013年4月1日起未付租金,浦东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构成违约,承租方起诉浦东公司实际租赁面积不足、多收电费。双方已就诉讼达成调解,合同自2013年6月30日起解除,双方已撤诉,所欠租金作为出租方提前解约给承租方的补偿。承租方已搬离。
2、资产内包括美元货币资金747439.53美元(详见评估报告),需按国家外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使用与支配。
3、该公司现有四家租户,其中:一家租约到2013年12月31日到期;一家租约到2014年1月30日到期;另外两家的《租赁合同》已到期未续签,仍按原合同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4、公司改制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公司事务由转让方另一子公司员工处理,人员成本发生在标的公司。
5、该公司产权与转让方债权1072.352269万元(详见《评估报告》)一并转让。
6、评估基准日与工商变更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7、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望先行试点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开放,并逐步实现可自由兑换等金融创新;未来企业法人可在上海自贸区内完成人民币自由兑换,个人则暂不施行;上海自贸区也很可能采取分步骤推进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方式,比如先行推动境内资本的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上海自贸区在我国加入泛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谈判中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并有望成为我国加入TPP的首个对外开放窗口。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这将对港口、物流、贸易、地产、金融等行业构成利好。自贸区将有望成为贸易和购物零关税的自由港。
8、其它信息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顺义区[110113]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乙8号
法定代表人
李海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3486.7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029-6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0296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2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 1000 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次股权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方应同意并出具书面承诺: (1)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再由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或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当于总价款75%的款项(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再由北交所在收到该笔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总价款的剩余25%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足额的、经转让方认可的、不可撤销的不超过三个月期的银行履约保函。(2)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各笔款项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二计算。逾期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或以低于挂牌价格应价的 ;③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在约定期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意向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全部价款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并做必要协助工作。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成功受让标的后尽快完成企业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自评估报告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标的企业产生的相关损益由受让方来承担或享有。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程维
联系电话
1861017796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010-6629573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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