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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铁瑞特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华铁瑞特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654 挂牌价格 49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8-02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8-29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华铁瑞特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1859房) 
法定代表人 张绵胜 
成立时间 2008-11-0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68198278-2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科技开发、科技服务;销售铁路工务器材、机车车辆配件。 
职工人数 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特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51%
2 北京首铁科技工程公司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07.77  -29.14  -29.1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83.09  364.74  518.34 
审计机构 北京中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6-30  -4.19  -4.1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59.85  365.5  494.3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路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铁路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7-18 
评估基准日 2013-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869.06  884.2 
负债总计(万元) 365.34  365.34 
净 资 产(万元) 503.72  518.8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4.241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明仁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详细信息参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首铁科技工程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西街8号楼4-5层 
法定代表人 刘树银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7458.8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30855-7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铁路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铁路局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9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14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交易组织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为铁路设备销售领域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4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范博   联系电话 18301177183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达  联系电话 010-662956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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