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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18%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哈尔滨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18%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591 挂牌价格 4506.18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6-20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7-17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哈尔滨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市道外区永平小区5街区) 
法定代表人 吕仲立 
成立时间 2002-12-13 
注册资本(万元) 美元  1719.311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4415885-5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各类商品的零售业务及其相关配套服务,包括代销和寄售(涉及许可证专项商品的零售须另行报批)等。 
职工人数 217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荷兰家乐福(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65%
2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8%
3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1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4824.82  2653.05  665.3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1782.73  57333.07  14449.66 
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3-31  47603.37  1067.73  817.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0177.34  55813.86  14363.4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3-08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9027.93  -  
负债总计(万元) 35336.9  -  
净 资 产(万元) 13691.03  26129.8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506.1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金昊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目前注册资本为1719.31万美元,实收资本为1647.86万美元,转让方欠缴44.04万美元,另一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欠缴27.42万美元。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18%股权评估值为4506.18万元,计算方法为将全部股东欠缴的出资款折合人民币共计451.98万元计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的基础上计算的18%(26129.87+451.98)股权,并扣除转让方欠缴的出资款折合人民币278.55万元。
2、由于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18%股权的评估价值已将转让方欠缴的出资款扣除,因此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补缴转让方尚未缴足的出资款。
3、2011年6月2日哈尔滨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133.411万美元,但截至2012年6月30日该决议尚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一旦该决议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受让方须与其他股东一起同比例增资。
4、标的企业其他情况详见北交所备查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黑龙江省[230000]哈尔滨市[230100]南岗区[230103]南岗区高科技生产基地3号楼 
法定代表人 宫晶堃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37680.6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2757557-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27057741 
批准单位名称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506.1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交纳人民币135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3)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5)竞价结束后,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受让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与转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与商业信用。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35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  
经纪会员联系人 崔璐莹   联系电话 0451-58855719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010-6629573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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