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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昆机集团公司1.92%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昆明昆机集团公司1.92%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598 挂牌价格 107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6-26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7-23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云南省-昆明市  标的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昆明昆机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云南省-昆明市(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 
法定代表人 李振雄 
成立时间 2000-07-2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465.2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21654723-2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主营: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及配件的安装维修、开发、研究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制造、自产自销及技术人员培训。 兼营:金属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等。 
职工人数 280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8.08%
2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9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10.33  -12.49  143.6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504.94  1254.57  8250.37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3-31  -40  -40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865  1395  847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5-28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   -  
负债总计(万元) -   -  
净 资 产(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2.9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同金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 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 其他事项详见北交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法定代表人 任洪斌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95716.849071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9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9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32万元产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付清除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交易款。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信托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2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国机资产管理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吉璆梅   联系电话 65802288-8303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010-6629573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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