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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科晶电信息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山西中科晶电信息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604 挂牌价格 1282.11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6-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7-2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山西省-运城市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西中科晶电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山西省-运城市(山西省绛县陈村镇陈村) 
法定代表人 张杰 
成立时间 2007-07-1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66445630-X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设计、制造和销售砷化镓产品以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除外)。 
职工人数 5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科晶电信息材料(北京)有限公司 60%
2 国营五四一电厂 30%
3 中信机电制造公司科研设计院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440.23  188.75  127.1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563.65  2961.13  3602.52 
审计机构 绛县中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5-31  2380.72  28.61  21.6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028.18  3482.18  354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德祥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6-14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088.08  -  
负债总计(万元) 3065.16  -  
净 资 产(万元) 3022.92  3205.2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82.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明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营五四一电厂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山西省[140000]运城市[140800]绛县[140826]山西省绛县孙王村 
法定代表人 牛会平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644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1396254-8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68558-X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信机电制造公司科研设计院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山西省[140000]临汾市[141000]侯马市[141081]侯马市市府路 
法定代表人 王全胜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1390530-8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68558-X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282.11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本项目接受分期付款,受让方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包括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内付清。其余款项应提供合法担保,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84.633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①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同意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受让方支付至北交所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5年以上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净资产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
3、意向受让方应为从事设计、制造和销售砷化镓产品以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相关行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84.633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企业重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李德帅   联系电话 010-6894101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智宇  联系电话 010-66295658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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