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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1.35%股权(135.8455万股股份)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1.35%股权(135.8455万股股份)
项目编号 G313BJ1005560 挂牌价格 370.29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5-31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6-28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号依斯特大厦8层8201、8202) 
法定代表人 张国民 
成立时间 2000-10-3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58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733-7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中成药、中药材、西药制剂的批发;经营保健食品。 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等。 
职工人数 10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药材公司 96.91%
2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4%
3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1.3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979.17  -2043.36  -1704.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9497.16  3633.94  15863.22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4-30  3012.88  -18.08  -60.1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3060.08  7275.12  15784.9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5-02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3123.32  33336.4 
负债总计(万元) 5907.72  5907.72 
净 资 产(万元) 17215.6  27428.6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70.2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鼎弘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兴隆庄 
法定代表人 孙晓波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858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40088292-X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70.29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111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
3、意向受让方需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是境内合法注册的医药行业的企业法人,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经审计的2012年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经审计的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以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11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郭峰   联系电话 13911828557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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