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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易同元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黄骅港易同元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561 挂牌价格 12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6-03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7-0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河北省-沧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黄骅港易同元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河北省-沧州市(沧州渤海新区神华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 李建设 
成立时间 2005-06-1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7617548-1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住宿、餐饮服务、娱乐服务、美容美发等。 
职工人数 55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70%
2 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3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649.92  701.85  527.2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183.37  2741.58  441.79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3-31  879.75  -166.83  -166.8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277.35  1883.13  394.2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5-28 
评估基准日 2013-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277.36  2298.76 
负债总计(万元) 1883.13  1883.13 
净 资 产(万元) 394.23  415.6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4.68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天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2012年度的财务数据出自201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2、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法律意见书》等。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河北省[130000]沧州市[130900]黄骅市[130983]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谢友泉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411333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135-7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826-7 
批准单位名称 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2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37.5万元的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3个工作日后,转让方即可领取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7.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合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范女士   联系电话 5165055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达  联系电话 010-662956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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