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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桃仙国际空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沈阳桃仙国际空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556-2 挂牌价格 75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5-30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6-27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沈阳桃仙国际空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东陵区桃仙镇) 
法定代表人 马会先 
成立时间 2000-07-2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43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964515-X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住宿、餐饮(以上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文化用品、日用百货、工艺品、水产品销售。 
职工人数 129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 35%
2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6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86.28  -11.97  -10.2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103.95  5468.91  1635.04 
审计机构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4-30  511.25  -113.18  -113.1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090.27  5568.41  1521.8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观复立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民用航空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4-28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7169.23  8049.46 
负债总计(万元) 5925.78  5925.78 
净 资 产(万元) 1243.45  2123.6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43.28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本项目《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崇文区[110103]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7号楼 
法定代表人 李联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6842.9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631-7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民用航空局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5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22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意向受让方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6、若标的企业原股东拟参与受让,须在挂牌公示期间,按照上述交易条件的要求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和相关文件资料,并在交纳保证金后,在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需具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22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之信富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雷经理   联系电话 010-6629561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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