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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桃仙国际空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沈阳桃仙国际空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
标的名称
沈阳桃仙国际空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556-2
挂牌价格
75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5-30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6-27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沈阳桃仙国际空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东陵区桃仙镇)
法定代表人
马会先
成立时间
2000-07-2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43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964515-X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住宿、餐饮(以上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文化用品、日用百货、工艺品、水产品销售。
职工人数
129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
35%
2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6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86.28
-11.97
-10.2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103.95
5468.91
1635.04
审计机构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4-30
511.25
-113.18
-113.1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090.27
5568.41
1521.8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观复立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民用航空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4-28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7169.23
8049.46
负债总计(万元)
5925.78
5925.78
净 资 产(万元)
1243.45
2123.6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43.28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本项目《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崇文区[110103]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7号楼
法定代表人
李联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6842.9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631-7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民用航空局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5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22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意向受让方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6、若标的企业原股东拟参与受让,须在挂牌公示期间,按照上述交易条件的要求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和相关文件资料,并在交纳保证金后,在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需具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22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之信富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雷经理
联系电话
010-6629561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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