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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宝技贸公司49%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华宝技贸公司49%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564 挂牌价格 24.818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6-03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7-0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  标的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华宝技贸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双泉堡七院内14号楼321323) 
法定代表人 李景常 
成立时间 1993-01-1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13260-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探测仪器、金矿堆浸成套设备、地质机械仪器设备、电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金属探测仪器、金属堆浸成套设备、地质机械仪器设备、电器设备、矿产品、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 
职工人数 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地质装备总公司 49%
2 李景常 12%
3 彭礼 10.5%
4 赵立 9%
5 房晓钟 7.5%
6 安付生 4%
7 汤登尧 4%
8 赵小秋 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35.71  1.24  -1.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5.05  95.05  50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3-31  52.25  -6.62  -7.0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53.26  401.65  51.6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5-29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45.05  145.7 
负债总计(万元) 95.05  95.05 
净 资 产(万元) 50  50.6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818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地质装备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园二区221号 
法定代表人 关键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4488.5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74387-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4.818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6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杜佳   联系电话 010-8755506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010-6629573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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