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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平光创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6%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焦作市平光创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6%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486 挂牌价格 97.995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3-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4-26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河南省-焦作市  标的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焦作市平光创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河南省-焦作市(焦作市友谊路8号) 
法定代表人 郑维彦 
成立时间 2001-11-1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3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 
组织机构代码 73248682-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光学元器件、光学镜头、光机电仪器、教学仪器设备以及机械和电子产品的研发与制造。 
职工人数 5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紫晶视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4%
2 焦作市平光欣锐科技有限公司 36%
3 王季平 7.6%
4 苗青 0.75%
5 许磊 0.57%
6 吕英 0.43%
7 侯钢顺 0.35%
8 殷玲玲 0.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41.74  -104.86  -10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70.52  451.4  219.11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2-28  29.84  0.99  0.9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92.03  388.57  403.4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陕西精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3-20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70.52  723.61 
负债总计(万元) 451.4  451.4 
净 资 产(万元) 219.12  272.2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7.995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2012年审计报告数据来自于专项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兵器集团会计制度规定,补提3年以上应收帐款坏账准备139.266121万元,存货中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18.194253万元,存货中库存产品计提跌价准备12.259234万元,存货中自制半成品或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11.432462万元,合计调减净资产账面值181.15207万元。标的企业2013年2月份财务报表,仍顺延未专项审计前数据。
2、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与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王季平  焦作市平光创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7.6% 43.6%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维持公司原有发展战略不变,保证公司健康良好发展。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焦作市平光欣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河南省[410000]焦作市[410800]市辖区[410801]焦作市工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 雷金利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 
组织机构代码 72186706-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4910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97.995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其余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同意北交所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工作日内日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②成功受让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合同,保持其薪资待遇不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杜佳   联系电话 010-8755506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智宇  联系电话 010-66295658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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