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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汇金恒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 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佛山市汇金恒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 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497 挂牌价格 11699.572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4-12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5-1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佛山市汇金恒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三水西南街广海大道中29号110) 
法定代表人 卢列 
成立时间 2005-12-2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8387956-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持有效资质证经营)、销售;国内贸易(法律法规禁止除外)。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佛山市汇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37%
2 恒天地产有限公司 33%
3 佛山市汇银金盛投资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939.82  815.56  29124.27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3-3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016.5  892.23  29124.2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30 
评估基准日 2012-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9057.5  36107.17 
负债总计(万元) 653.92  653.92 
净 资 产(万元) 28403.58  35453.2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699.572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提请意向受让方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的相关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恒天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 
法定代表人 张杰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75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782576-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886 
批准单位名称 恒天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1699.5725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含已缴纳的保证金),剩余交易价款须在一年内付清并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同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挂牌总价30%的保证金(即人民币3,509.87175 万元 )到北交所指定的账户。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交易价款;若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时,上述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原路退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含已缴纳的保证金),剩余交易价款须在一年内付清并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同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标的成功后,根据标的企业的发展策略追加相应投资用于整体项目开发。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标的成功后,应遵守公司章程,并保证在三年内不提出改变标的公司管理层结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境内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509.8717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华夏国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宋宁宁   联系电话 1860036811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010-6629573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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