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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发区中科海讯科技有限公司5.81%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天津开发区中科海讯科技有限公司5.81%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485 挂牌价格 18.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3-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4-26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天津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开发区中科海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天津市-市辖区(天津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 
法定代表人 张斌 
成立时间 2001-08-1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6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3036050-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信息技术与产品、声学技术与产品、海洋仪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传感技术及产品、电子元器件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职工人数 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0.38%
2 绍兴黄酒投资有限公司 18%
3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5.81%
4 蔡惠智 5.8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9  -6.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4.17  23.68  310.49 
审计机构 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2-31  -5.9  -6.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34.17  23.68  310.4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科学院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3-05 
评估基准日 2012-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38.84  322.5 
负债总计(万元) 2.42  2.42 
净 资 产(万元) 336.42  320.0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59664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王小民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675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 
组织机构代码 40088344-7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8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8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科学院 
组织机构代码 00001471-x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8.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5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在约定期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意向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⑤在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同仁和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1066295594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智宇  联系电话 010-66295658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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