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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强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5%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上海强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5%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481 挂牌价格 71.414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3-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4-2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强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中山南二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 庄毅行 
成立时间 2000-06-2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组织机构代码 63058951-8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南京依维柯品牌汽车、南汽新雅途品牌汽车、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销售,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通讯器材、汽车配件、轮胎、日用百货的销售,汽车维护,汽车内装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5%
2 庄毅行 6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537.98  -2.41  -2.3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1.01  91.01  200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2-31  1762.72  -51.59  -0.9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772.09  573.01  199.0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9-12 
评估基准日 2012-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68.87  275.3 
负债总计(万元) 71.26  71.26 
净 资 产(万元) 197.61  204.0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1.41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罗顿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请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上海市[310000]市辖区[310100]浦东新区[310115]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999号211室 
法定代表人 张素刚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2139.4657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3220532-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1.41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21万元。如项目挂牌期满,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在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成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同意全部转让价款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并做必要协助工作。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1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庞祎妮   联系电话 13651699363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010-6629573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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