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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1%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河北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1%股权
项目编号 G312BJ1005218 挂牌价格 300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9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2-11-14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3-2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河北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市联盟路705号西塔楼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 王巍 
成立时间 2008-09-1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5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67992219-0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国家规定需审批的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 
职工人数 4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鼎海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9.9%
2 中兴轻工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5.8%
3 江门市新方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7.2%
4 北京实业开发总公司 7.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54.37  -854.3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6195.63  2980.42  13215.21 
审计机构 石家庄永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9-30  -698.81  -700.0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9786.65  17271.47  12515.1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08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3319.36  25568.7 
负债总计(万元) 10520.7  10520.7 
净 资 产(万元) 12798.66  1504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68.40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 截止到评估报告日,被评估单位尚未取得弘石湾项目的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权证。
2、 评估明细表中的车牌号为京NHS766和京NHS877的轿车证载所有人为“北京中轻海诚投资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的股东之一,现已更名为“中鼎海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标承诺这两辆车为其所有,产权无争议。
3、 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意向受让方
持有及拟受
让标的企业
国有产权情
管理层(法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公司名称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中鼎海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9.9% 57%
管理层股东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是否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王巍  110108196102******   董事长  0%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成功受让后,继续做好河北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实业开发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永安东里8号1608 
法定代表人 朱建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166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12027-1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对外服务办公室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000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首付款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其余款项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人民币9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若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到该意向受让方账户。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首付款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9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杜佳   联系电话 010-8755506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薇佳  联系电话 010-6629566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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