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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航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富阳航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449 挂牌价格 298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3-06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4-02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富阳航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市常安镇大田村) 
法定代表人 单才良 
成立时间 2007-01-0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9966861-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在富阳市常安镇六石村筹建生产航天电子产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杭州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   -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90  390  300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2-31  -   -   -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600  300  3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陕西新时代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2-05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90.26  590.26 
负债总计(万元) 303  303 
净 资 产(万元) 287.26  287.2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7.2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陕西新时代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陕新评报字(2012)第026号《富阳航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披露:标的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筹建状态,其主要资产为2008年竞买取得的富政工出(2007)94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在建工程中列示,面积为2.2747公顷(折合34.12亩),至评估基准日该土地一直没有实际开工建设,2011年1月,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场口国土资源所发出开工建设履约通知书,敦促标的企业尽快开工,同时开工时核定违约金及土地闲置费;截止目前,标的企业仍未取得上述地块土地使用权证,故本次按账面值列示。
2、意向受让方受让该标的时,须同意代标的企业偿还其截止评估基准日所欠转让方303万元人民币的借款(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其他应付款评估明细表),上述借款须就本次交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标的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筹建状态,标的企业未出具和提供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因此,2011年度的财务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11年财务报表;标的企业和本交易项目其他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浙江省[330000]杭州市[330100]滨江区[330108]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 王亚文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1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4945059-9 
经营规模 未知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4071 
批准单位名称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9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交易保证金80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递交受让申请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就以下事项做出书面承诺:(1)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本次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同意因企业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或因企业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均由受让方承担。(2)同意代标的企业偿还其截止评估基准日所欠303万元人民币的借款(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其他应付款评估明细表),并同意上述借款就本次交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且同意将本条款内容作为《产权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3)同意将上述承诺事项写入就本次交易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中。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杭州产权交易所  
经纪会员联系人 颜决都   联系电话 0571-8508559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柳岩华  联系电话 010-6629568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赵倩  联系电话 010-6629576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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