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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冶电气工程有限公司8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南京新冶电气工程有限公司80%股权
标的名称
南京新冶电气工程有限公司8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455
挂牌价格
240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3-14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4-1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北京奥丰恩科技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江苏华宇电缆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常州潞城传感器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南京新冶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软件创业中心四号楼201、202室)
法定代表人
杜沧
成立时间
2001-04-2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835307-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自动化系统及电气传动系统和仪表控制系统软件及配套设备、配件的开发、研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机械电子设备、光学电子仪器、仪表、传感器、电线、电缆、光缆、灯具、变压器、输电设备、电工器材、电子器材、钢材、水泥、木材销售;承接自动化工程施工。
职工人数
6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奥丰恩科技有限公司
40%
2
江苏华宇电缆有限公司
20%
3
常州潞城传感器有限公司
20%
4
刘亚东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09.96
119.37
113.2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36.21
74.67
761.54
审计机构
江苏天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1-30
2762.23
141.01
157.4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61.9
142.89
919.0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3-05
评估基准日
2012-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872.33
-
负债总计(万元)
1118.59
-
净 资 产(万元)
753.74
1458.4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66.73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立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为办公用途购置的正在装修尚未完工的商务别墅A2幢,其所在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宁浦国用(2008)第14187P号,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205950.0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57年06月24日,土地使用权人仍为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2004年,标的企业与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签订的购置上述商务别墅的《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但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分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委托方提供了估价对象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估价时假定其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估价对象不存在产权、债务纠纷,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禁止交易的情形。
2、本交易项目及标的企业其他事项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资料(留存北交所备查)。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奥丰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丰台区[110106]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9号
法定代表人
杜沧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921-9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40000188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钢研新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苏华宇电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江苏省[320000]常州市[320400]武进区[320412]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省庄村
法定代表人
方成健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18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25099458-9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江苏华宇电缆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常州潞城传感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江苏省[320000]常州市[320400]戚墅堰区[320405]戚墅堰区潞城镇38号
法定代表人
张惠林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00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3727631-5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常州潞城传感器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4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需交纳72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则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上述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则上述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竞价成功的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文件存在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遗漏、误导情形影响本转让项目和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情形的;(5)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如本项目协议成交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如本项目拍卖成交应在拍卖当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产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五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如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如为境外公司,以相关设立登记文件或章程为准)。
2、意向受让方2012年底净资产不得低于1.2亿元或等值外币(须提供2012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2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doc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股份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1870120282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柳岩华
联系电话
010-6629568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赵倩
联系电话
010-6629576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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