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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霍尼韦尔节能设备有限公司60%股权

时间:2017-03-29 00:00:00  来源:  作者:

北京霍尼韦尔节能设备有限公司60%股权

项目名称 北京霍尼韦尔节能设备有限公司6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082
转让底价 204.3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3-2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04-26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上元广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健     联系电话:13552209730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田雪     联系电话:010-66295715
部门负责人:孙鹏     联系电话:010-83143012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霍尼韦尔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成街12号1号楼2层西侧)
法定代表人 胡宝娣 成立日期 1998-01-06
注册资本(万元) 70.00万元(美元)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3026000687706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制造温控阀及相关部件。销售自产产品;自产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北京特洁能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60%
能量实业有限公司 4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13.24 5.08 3.6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62.19 599.57 662.62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1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5.85 -20.94 -20.9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70.16 430.22 439.94
其他披露的内容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特洁能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大兴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成街12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马景涛 成立日期 1995-11-14
注册资本(万元) 7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302101168419T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69355935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1-13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六)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霍尼韦尔节能设备有限公司60%股权
转让底价 204.3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按挂牌金额的30%交纳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若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到该意向受让方账户。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剩余部分。 4、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 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要求退回保证金和转让标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1.29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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