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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仁达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6%股权

时间:2017-02-24 00:00:00  来源:  作者:

北京仁达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6%股权

项目名称 北京仁达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6%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077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2-2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03-23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零售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正春     联系电话:177010533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李梦旭     联系电话:010-66295680
部门负责人:李响     联系电话:010-66295656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仁达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内5#厂房四层)
法定代表人 朱世宁 成立日期 1999-08-30
注册资本(万元) 1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1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30270023094XP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 II类: II -6821-4心电诊断仪器、 I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其中知识产权出资为100.0万元;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陈可兵 45%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6%
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
常晓年 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2 -1.02 -1.0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5.22 136.23 -1.01
审计机构 北京永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1.16 -1.1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0.54 132.71 -2.17
其他披露的内容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10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孙婧 成立日期 1998-10-28
注册资本(万元) 46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46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63371298-0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400592164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批准日期 2016-06-2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仁达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6%股权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方资格确认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2万元人民币的竞价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本项目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可自主联系标的企业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 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披露信息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要求退回保证金和转让标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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